一、问题基本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五百户镇十百户村违建房屋侵占于桥水库管理范围约1000平方米。
二、清理整治实施情况
天津市印发了专项行动行动方案,压实河长保护河道职责。各区均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明确了牵头推动部门、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及清理整治要求等方面内容。
属地五百户镇政府落实方案要求,对点位进行现场勘测入户调查动员当事人,如期将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清理。
三、清理整治成效
天津市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阻碍行洪,对防洪构成威胁的“四乱”行为坚决予以清理。于桥水库是我市重要水利工程,是以防洪和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多重任务的大(1)型水库。也是此次专项行动重中之重。对于桥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建房屋、养殖大棚、鱼池等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畅通了上游洪水下泄入库的通道,消除了水库围埝潜在的隐患,保障水库充分发挥拦蓄洪水的功能。同时进一步改善了于桥水库周边的水环境面貌,水库水质得到进一步保护。
四、经验做法
按照《天津市水务局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级总河长、区级河长亲自上手,靠前指挥,把河湖长制工作提上主要日程和位置。区委、区政府针对不同阶段存在问题,先后召开了11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推动部署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对待,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推动力度,确保蓟州区河湖“清四乱”工作按时完成。
区河(湖)长办依据问题清单,牵头督促推动“四乱”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针对难点问题,区河长办多次组织相关部门通过现场研判、会议、座谈等形式协调解决,对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蓟州区更好的完成此项任务。
各镇街、管委会专门成立了“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自我加压,充分履职属地责任,发挥河长职责,按照清单台账全面排查,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为依据,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蓟州广播电台连续几个月每天早中晚3次滚动播报“清四乱”专题,通过村村通广播播报到村,使每个居民了解河湖长制和河湖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同时,蓟州电视台新闻栏目制作几期专题宣传报道“清四乱”进展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