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7日讯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要求和珠江委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方案,2016年10月底至11月下旬,珠江委派出4个督查组完成了云南、贵州、广西、海南四省(自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第二次督查工作。
督查组严格按照本次督查工作的要求,重点了解各省(自治区)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了抽查县工程建设现场,与督查省(自治区)各级水保部门交换了督查意见,并针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从督查情况看,各省(自治区)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全力推动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工程总体进展顺利,有望按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17年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正按要求有序开展。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部分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工时间较晚,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工程建设进度慢;部分项目县的资金支付比例偏低。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省(自治区)加大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工作力度,督促市、县级相关部门落实市、县级配套资金,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