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29日讯 5月13日至29日,黄委开展了2018年度第一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的函》要求,黄委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工作,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召开预备会议,明确检查组织形式、工作分工和检查重点,分3个小组,由委领导带队对河南、陕西等6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各督查组就全面建立河长制进展情况、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一河(湖)一档”及编制“一河(湖)一策”情况等主要工作,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和有关市、县汇报,实地查看了河湖现场,并就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向有关河长办反馈了意见,对进一步加快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黄委将督导意见按“一省一单”方式反馈有关省(区),同时按照督导检查制度要求,将督导报告和督导意见报水利部河长办。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