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月2日讯 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和海委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有关安排,日前,海委副主任翟学军率督导检查组,对天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第三次督导检查。天津市水务局副局长闫学军、西青区副区长方伟陪同检查。
督导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天津市和西青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情况汇报,查看了中北镇外环河、南运河等现场,查阅资料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就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有关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研讨和意见反馈。
翟学军充分肯定了天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他指出,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水利部部署要求,坚持高位推动,重视顶层设计,强化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目前,天津市基本建成了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各级工作方案和制度已全部出台,16个区河长制工作已全部完成验收,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先后开展了河湖水环境问题排查、全市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三大”行动等专项排查专项治理,全面落实河湖各项管护工作,推动河湖水质全面改善。
翟学军强调,天津市要继续加强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意见》提出的六大任务,科学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加快推进“一河(湖)一档”数据库和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海委建管处、防办、水文局负责人参加督导检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