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5日讯(记者 陈磊 陈泓亮)为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近日,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根据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对海委原有学时制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通知》按照中央和水利部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结合海委实际,对各类干部每年参加单位人事部门认可的教育培训学时做出具体要求。同时,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积极拓宽培训渠道,规定了脱产培训、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网络培训、在职自学、书目选学等9种教育培训形式及相应学时计算标准。《通知》还进一步落实了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有关要求,强化学时运用,明确新录(聘)用人员上岗、领导干部任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与教育培训学时达标情况相挂钩。同时,《通知》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并对学时登记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
《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海委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于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海委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