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4日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推进政务“强监管”,近日,长江委印发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10方面的119个事项纳入重点督办事项。
督办事项涉及委内改革、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规划计划、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管理、执法监督管理、科技基础支撑、委内协调发展、党的建设等10个领域,主要来源于水利部重点督办事项、长江委工作会议任务分解、工作务虚会和委领导基层调研收集的工作建议。119个事项的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配合部门单位、完成时限等被一一明确。下一步,督办部门将针对各事项,逐一下发督办通知单,要求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全面抓好落实,同时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有关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推动形成狠抓落实的工作氛围,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今年初,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明确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鄂竟平部长强调,“强监管”是下一步工作的主调,干工作必须抓落实,抓落实必须靠扎实的督查工作。长江委将强化政务监管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2月15日,长江委下发文件在办公室成立督查处,专门负责政务督办有关工作,目前,督查处已初步组建并着手开展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修订《长江委督办管理办法》,不断强化政务督查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跟踪监管,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提供坚强政务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