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29日讯(特约记者 赵晓晨)日前,陕西省西安市印发《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十项规定》,进一步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贫困群众如期脱贫退出饮水安全同步达标。
《十项规定》明确要求,供水工程必须有水源保护措施,并设立水源保护牌或划定保护区范围;供水设施运行正常,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供水到户率达到100%;供水水质符合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有关规定;工程专人有偿管护,管水计量收费,用水按量缴费;建立良性工程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应对供水突发事件保障措施;全面公示供水责任人和服务监督电话,群众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为此,西安市专门印制了《十项规定》2000余套,统一悬挂或张贴于各供水管理单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助力全面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