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15日讯 (通讯员 刘阳)《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后,各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等相关部门主动担当、积极行动,全力组织开展市级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
截至5月10日,全省14个市全部完成了市级工作方案编制起草工作。其中,本溪市工作方案已于4月26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沈阳、葫芦岛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会议、市委会议审议通过,正在印制文件;丹东、盘锦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大连、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7个市工作方案已经报送市政府提请审议;鞍山、抚顺市工作方案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市级工作方案是本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指导性、基础性文件,关系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推进速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证工作质量,尽早出台工作方案。同时,继续加强对所辖各县(市、区)指导和督促工作力度,尽早启动、尽快完成县级工作方案编制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