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18日讯 7月31至8月1日,以松辽委水保处为主的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复验组,对辽宁省朝阳市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复验组依据水利部制定的综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结合省级初验结果,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综合评议和现场评分等方式,重点对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完善情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进展状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以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四个方面进行严格复验检查。经过综合验收,4个县(市)综合得分均在95分以上,达到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评分标准的要求,全部通过复验。
验收组认为,朝阳市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果显著。朝阳市政府出台了《朝阳市优化城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方案》,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纳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范畴,实现有效行政监督管理。各县(市)以此为范例,全面推进本辖区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市及各县(市)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上实现重大突破,迈上了现代化管理轨道。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