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30日讯(记者 程瀛)日前,江苏省水利厅出台文件,要求在全省全面实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江苏提出,通过开展河道疏浚、畅通引排、岸坡整治、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等措施,到2020年,建成1000条以上农村生态河道,到2022年每年再建成300条以上农村生态河道,努力实现“河道通畅、水体清澈、岸坡绿化、景色优美、长效管护”的建设目标。
江苏提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分区治理,在一般平原区注重水系连通,实现活水周流,增强河道的流动性;在低洼圩区,注重巩固堤防和闸站,保障圩区安全,同时注重内外河道的沟通和水体交换;在丘陵山区,强化体积控制,减少水土流失,达到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的目的;在平原沙土区,加强河道岸坡整治,加强综合治理。
江苏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牵头负责,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加大资金投入,发挥政府主体作用,省级农村河道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同时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利用河道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问责问效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省级安排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引导社会各级积极参与农村生态河道治理,形成良好氛围,加大对破坏河道行为的曝光力度。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