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近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防凌汛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市(地)、县(市、区)水务局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落实落细防范应对措施,确保防凌安全。
通知强调,要层层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凌责任制,将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要工程、重要环节的防凌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密切监视重大天气过程及气候变化,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地面定点观测、专人巡测等手段,全面掌握开江动态。适时组织联合会商,科学研判防凌形势,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通知要求,有防凌任务的市县要结合各自防御重点区域开展防凌备汛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督导工程、物资、队伍、预案等各项防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组织摸排辖区内影响防凌安全的障碍物,限期完成清理,确保开江期河道行凌顺畅。对可能受突发融雪洪水影响的小型水库、塘坝以及在建水毁修复工程等要落实度汛措施。各地要积极研究防凌措施,对易发凌汛冰坝江段进行主动破冰,防止形成灾害性冰坝。要加强凌汛期值班值守,保证凌汛期24小时有人在岗值守,有领导带班,及时掌握凌汛相关信息,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