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22日讯(记者 董英 通讯员 姜涛)为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倡导节约每一滴水,发挥水利职工模范表率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良好风尚,水利部制定了《水利职工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试行)》。日前,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落实
<水利职工节约用水行为规范>
(试行)的实施意见》,号召全省水利职工立即行动起来,以节约用水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担当,以刀刃向内的革新精神和率先垂范的行业自律,自觉成为节约用水的践行者和示范者,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良好风尚。
水利职工节约用水行为规范>
实施意见要求广大水利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行为规范》。通过党课团课、专题讲座、节水知识问答等形式知晓我国基本水情,关注当地水资源状况,知道单位、家庭用水情况。树牢节约用水意识,了解节水政策法规,关注重大节水行动,知道用水价格和节水标准,践行节水优先方针。要在学习中全面掌握饮用水、餐厨用水、洗漱用水、洗浴用水、冲厕用水、洗衣用水、保洁用水、浇灌用水、用水器具等的正确使用方法,坚决反对和制止错误的用水行为,成为节水的表率。
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倡导节约每一滴水。宣传节约用水知识,积极参加节水志愿活动。宣传人人参与节水,带动身边人节约用水。要充分利用好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受众年龄范围广,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融媒体容量大、传播快、辐射广的特点,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为切实做好《行为规范》的贯彻落实工作,省水利厅在实施意见中强调,要将贯彻落实《行为规范》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要建立节水用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工浪费水资源行为;要与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结合起来,全体水利职工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发现跑冒滴漏及时报修,发现浪费水行为及时劝阻,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节水、相互监督节水的良好局面。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