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17日讯 《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施行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近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在哈尔滨举办了《条例》培训班。全省水利系统分管水土保持工作局长和水土保持站长(科长、主任)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讲解和解答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基本框架、实施时间、重点规范内容和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典型事例,讲解实际工作中如何准确把握和运用好《条例》。特别是针对当前“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详细讲解了审批权限下放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范围、权限、报批时间、审批流程和依法监管等内容。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采取交流互动的形式,得到了培训学员一致好评,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标。通过培训,学员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水土保持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水土保持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水土资源、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信心和责任感、使命感。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