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月25日讯 近日,河北省水利厅印发《河北省疫情防控期间水利建设项目开复工工作指南》,从开复工原则、开复工条件、人员管理要求、现场管理要求、疫情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水利建设项目能开尽开、能复尽复,坚决做好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指南》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开复工管理,既要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也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合格一个,开工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对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负总责,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开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条件后,项目法人可向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开复工申请。参建各方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最严格的排查登记和管理,不得私招乱雇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
《指南》强调,现场管理要建立联防联控防疫机构。水库、水闸等点状水利工程实施封闭管理,河(渠)道整治等线性水利工程实行分区、分段封闭管理;严格实行出入口测量体温登记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实行定时消毒制度;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并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装置;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防疫工作,严防交叉感染。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