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月24日讯(记者 齐婕)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河北省河湖清理行动方案》,要求充分依托河湖长组织体系,将河湖清理行动作为各级河湖长的主要职责,针对河湖存在的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乱占乱建“四乱”问题,开展清除垃圾、清理违障、清洁水质“三清”行动,到2018年底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方案要求,各级总河湖长对本行政区域河湖清理工作负总责,各市县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河湖清理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全面排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清理台账,制定清理方案,做到“四明一建”,即明确清理目标、清理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通过河湖清理行动,到2018年底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善;着眼构建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水面无垃圾、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沿岸无违建的目标。
按照河湖长制实施范围全覆盖的要求,清理行动覆盖全省河湖,河道既包括1386条了解最新苹果版体育投注平台 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也包括了解最新苹果版体育投注平台 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道和“农村河道”。湖泊既包括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23个标准湖泊和7个特殊湖泊,也包括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下的天然湖泊。 河道清理范围:有堤防的为两岸堤防(含堤身断面)之间的主槽、滩地。无堤防的为已经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或历史最高洪水位之内的水域、滩地。湖泊清理范围:有围堤的为周边堤防(含堤身断面)范围内的水域;无围堤的为常年水面面积内的水域。清理任务包括:清理垃圾废弃物,清除违建违障,打击非法采砂,整治非法排污,治理黑臭水体。
此次河湖清理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8年度河长制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对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未完成清理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