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月11日讯 2月10日,贵州省水利厅下发通知,专项部署疫情防控期间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水库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库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各水库水电站巡坝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水库工程日常巡查和安全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巡视检查制度,加大对大坝、饮用水源取水口、闸门等重要设施的巡查力度,重要区域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入水库大坝及取水设施管理范围的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水库巡坝管理人员的防疫工作和健康安全,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通知强调要建立水库运行管理日报制度,主要报告大坝安全运行是否正常、水库供水等功能发挥是否正常,如存在异常情况需详细填报水库名称、异常情况描述、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计划何时恢复正常等。要求各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内水库的运行管理情况,大型和中型水库每日14时前向省水利厅报告情况,小型水库每日向市(州)务水局报告情况。
要求各级加强水库供水水源的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大监测、巡查巡库力度,有条件的要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水库大坝、溢洪道、饮用水源取水设施等重要枢纽工程管理区域,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劝离,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