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11日讯(通讯员 叶子燕)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第1号总河长令(以下简称总河长令)签发。
总河长令要求,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制工作主体责任,统筹联动、强化履职,立足山水名城,践行“两山”理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建设山青水秀美丽巢湖。围绕保护水资源、管护河湖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和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突出河湖治理,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总河长令明确,对乡镇、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其中,对乡镇、街道考核内容包括:河湖长制体系和能力建设、河长制六大任务落实情况、河湖长履职情况、河湖管护体系建立情况、涉河湖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情况以及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情况等。对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考核内容包括:河湖长制年度工作部署安排、河湖长制工作职责履职落实情况、河长制工作要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执法监管、联合执法服从调度、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等。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