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17日讯 近日,安徽省水利厅制定的安徽省湖泊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问题整治标准,已由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执行。
根据《安徽省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水利厅依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水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湖泊、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问题整治标准,明确矮围、网围、围湖造地、侵占湖泊、非法采砂等湖泊整治标准和违法占用河道、行洪通道、影响行洪安全、破坏水利工程安全、非法采砂等河道整治标准。
省水利厅要求,各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湖泊河道管理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逐湖、逐库、逐河段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并按照整治标准依法整治到位。要针对管理保护薄弱环节,抓紧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依法划定湖泊、河道管理保护范围,扎实做好湖泊河道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