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9日讯(通讯员 葛子辉 孙祥宝)近日,安徽省长丰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河(湖)长制依法监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该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监督重点。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依法监督,掌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推进河长制落地落实。同时,要求重点监督:河长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情况,河长制实施情况,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
该方案确定了监督方法步骤。一是准备阶段:成立领导组,开展学习培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二是实施阶段:开展集中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督办人大代表建议,乡镇人大同步开展监督。三是总结阶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集中视察情况汇报,办公室将视察报告和审议意见送县政府办公室,并报县委,系统整理相关资料,形成调研成果汇编。四是工作分工:农工委牵头负责,做好依法监督各项活动的统筹落实工作。农工委、城建环资工委、人选工委根据各自职责和方案要求,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配合,起草工作方案,印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领导讲话汇编,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工作。
该方案明确了有关要求。一是调研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县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掌握相关背景资料。二是围绕依法监督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总结梳理各地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又要了解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解决的思路和对策。依法监督不直接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实效。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5月9日